標題
轉知-關於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秋義
日期起迄
2023-12-25 00:00
~
2024-01-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5 08:57:41
訊息內容
主旨:
關於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2月20日部法一字第11256392671號函辦理。
二、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1份。
376470000A_1120515329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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