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秋義
日期起迄 2023-10-30 00:00~2023-11-06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30 21:51:03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