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2條、第20條,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0月16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812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秋義
日期起迄 2023-10-19 00:00~2023-10-26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19 09:16:07
訊息內容
主旨: 「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第2條、第20條,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0月16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81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2年10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812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