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黄瑞陽
日期起迄 2026-10-27 00:00~2026-11-03 23:50 更新時間: 2026-10-27 15:58:47
訊息內容
  1.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99021號函辦理。
  2.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1. 受理時問:
      1. 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6日、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每年9月15日,以送達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時間計算。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大專校院提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2. 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個管道:
      1. 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 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3. 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為限,學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縣府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縣府;屬教育部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