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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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組 |
| 公告單位 | 教務組長 吳佩融 |
| 日期起迄 | 2026-06-17 00:00~2026-06-24 23:50 更新時間: 2026-06-17 16:12:11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5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1618號函暨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5項事項辦理。 二、旨揭指引重視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與保護,強調在適當引導與陪伴下使用人工智慧;同時融入資訊倫理觀念,培養正確使用態度與責任意識,兼顧隱私保護與資訊安全,以促進人工智慧在教育場域中之正向發展與健全應用。 三、請轉知貴校教師及家長參採運用,以作為學校推動人工智慧教育、輔導學生學習、教師教學與專業成長、校長校務治理與領導,以及家長陪伴孩子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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