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55號函辦理。二、 教育部國教署為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轉型正義教育,整合校內及公私立機關、機構資源,辦理相關教師研習課程、活動並發展重要教材與教案,以鼓勵學校教師將轉型正義教育議題融入各類課程,深化學生對轉型正義之了解。三、 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期程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補助項目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經費不得移作他用,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