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縣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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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黄瑞陽 |
| 日期起迄 | 2025-11-06 00:00~2026-01-23 23:50 更新時間: 2025-11-06 16:41:32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縣114年10月23日召開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2、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及教師推薦,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15年3月21日(星期六)。 2、複選時間:115年4月25日(星期六)。 (三)初、複選地點: 1、初選地點:民生國小、花壇國小、鹿東國小、湖東國小。 2、複選地點:南郭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詳情依教育處4月23日公告為準)。 (四)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請各校於文到3日內將簡章公布於學校網頁,並請教務處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主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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