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訓導組長 施銘曜
日期起迄 2024-06-11 00:00~2024-06-1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03 15:08:32
訊息內容
  1.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2. 同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依前項訂定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並公告周知。」
  3.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