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公告]興華國小冷氣使用及管理辦法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洪國峻
日期起迄 2024-05-22 00:00~2028-05-2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24 10:24:53
訊息內容

彰化縣二林鎮興華國小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辦法(點擊下載)

  • 依據
    • 彰化縣政府112年6月9日府教國字第1120223774號函辦理。
    • 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訂定。
  • 目的
    • 基於能源永續並兼顧舒適及節能,引導本校教師妥善規範冷氣使用時機,教導學生以經濟、智慧方式使用能源,以達環保永續校園目標,特訂定本辦法。
    • 落實能源教育,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建立全校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並定期奬勵執行成效良好者。
  • 組織:成立「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
    • 成員: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由家長會長、教導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教師代表2人,共7人組成。
    • 任務:
      • 訂定及修正「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辦法」
      • 協助推動節能減碳-環境永續教育。
    • 使用原則
      • 冷氣開啟,以於學期間高溫月份(每年5、6月及9、10月)之平常上課日09:30~15:30
      • 如遇特殊高溫室內溫度超過攝氏28度、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或空氣品質指標(AQI)長 時間處於或高於紅色警示等時機為以上情形,則另行由班級導師自主管理同意開放。
      • 承上述時段外,學校主辦、協辦之各項活動,含暑期營隊,得以專案會同總務處辦理冷氣使用。
      • 教師於課後有冷氣使用需求者,學校得規劃集中備課空間。
      • 冷氣使用程序細則:
        • 冷氣機之啟動及關機程序:
          • 儲值卡朝正面由讀卡機插入,讀卡機顯示儲值卡現有金額。
          • 拿取冷氣機遙控器啟動冷氣機。(注意遙控器設定功能→冷氣,溫控→26℃~28℃左右,風量→自動。)
          • 冷氣機將先行送風,然後自動啟動壓縮機輸送冷氣,此時方正式消費扣款,讀卡機則繼續顯示儲值卡剩餘金額。
          • 若中途拔卡,冷氣機會運轉約幾秒鐘後切斷冷氣機電源。
          • 建議冷氣送風口往上吹,使冷空氣配合教室涼風扇循環,以達舒適之效果。
          • 冷氣關機之標準程序:使用遙控器關閉冷氣機後,再取出儲值卡。請勿直接取出儲值卡,此舉將造成機器容易損壞。且冷氣機關機後,儲值卡務必取出,並由專人妥善保管。
        • 冷氣運轉時,為保持教室內空氣流通,應遵循以下原則:
          • 教室於平常上課冷氣使用期間無需開窗。
          • 班級學生離開教室一節()以上應關閉教室冷氣電源
          • 惟於每節下課時建議將教室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並於教室對角各開啟一扇窗(至少15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
        • 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其冷氣使用原則如下:
          • 疫情期間使用冷氣時,建議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至少15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並於每節下課將班級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
          • 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時,建議打開窗戶和使用抽風扇,盡量以 不使用冷氣為原則,並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
        • 管理原則
          • 冷氣開放使用期間,各班請至總務處領取冷氣機遙控器1只,需於領取單上簽名,請妥善保管與使用。
          • 儲值卡每週由總務處統一給予各班級1000元金額儲值,供各班級每週上課日使用。
          • 若有折損、遺失之班級須照價賠償:遙控器1只600元不含運費。儲值卡1張90元,含運費不超過120元。
          • 冷氣機遙控器、儲值卡之繳還:各班按照總務處宣布時間內繳回。
          • 當冷氣使用期間發生故障時,請至總務處登記修繕,俾派人維修。
          • 冷氣機之濾網由班級每二週定期清洗,以維持冷氣機的冷房能力;冷氣機保養及機體清潔工作由總務處負責聯繫廠商定期清洗保養。
        • 電費處理
          • 於縣府補助電費月份所定之「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內使用冷氣所衍生電費及維護費,均不向學生收取。
          • 縣府補助之冷氣電費如有不足,得以校內當年度太陽光電回饋金或歷年滾存之賸餘款及學校自籌支應。
          • 課後及暑期倘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之課後照顧、學習扶助、夏日樂學等計畫,其冷氣電費依相關申請原則納入各該計畫經費額外補助。
        • 本辦法經本校「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依據「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訂定,並得以學年為單位重新修訂,陳請校長核准後據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