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本縣112年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詳附件)1份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黄瑞陽
日期起迄 2022-12-27 00:00~2023-03-19 23:50 更新時間: 2022-12-27 09:20:25
訊息內容
  1. 依據縣府111年12月19日府教特字第1110490042號函續辦。
  2. 案內簡章部分資訊誤繕,修正(簡章紅色字體標示處)如下:
    1. 封面頁報名學校民生國小及平和國小初選地點予以更正。
    2. 簡章第陸點第二項第(二)款初選鑑定報名地點於民生國小報名者,初選地點更正為中山國小;初選鑑定報名地點於平和國小報名者,初選地點更正為花壇國小。
  3. 檢附修正後簡章1份。

 

原公告內容:

  1. 依據縣府111年11月24日召開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11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相關資訊如下:
    1. 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 A 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 B 組) 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 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 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2. 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三)均達 80 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附件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2. 初、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 初選時間:112年3月19日(星期日)。
      2. 複選時間:112年4月15日(星期六)。
    3. 初、複選考場:
      1. 初選考場:中山國小、花壇國小、和美國小、湖東國小。
      2. 複選考場:平和國小、泰和國小(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詳情依教育 處 4 月 13 日公告為準)。
    4. 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3. 縣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優考 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網頁,並請教務處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達80分以上者,主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
  4. 請同仁協助觀察推薦具資賦優異潛能之身心障礙學生,得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四)轉介本案資賦優異鑑定,以利發掘雙重特殊需求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