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09年春節加強關懷弱勢實施計畫」,敬請同仁配合辦理。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黄瑞陽
日期起迄 2020-01-07 00:00~2020-01-29 23:50 更新時間: 2020-01-07 09:02:51
訊息內容
  1. 依據縣府社會處109年1月2日府社保護字第1080466737號函辦理。
  2. 旨揭計畫109年新增「兒少及家庭春節關懷專案」,關懷對象包含高度風險保護性或脆弱家庭個案、家有兒少之網絡服務個案(精神照護、自殺防治、毒危列管、教育高關懷、毒品治安顧慮人口)、併予關懷訪視個案(未完成預防接種、社福弱勢家庭、新住民家庭、火災警報器補助)等,請貴校於109年農曆春節前完成訪視,如有兒少受到不當對待或家庭有協助需求者,應即時通報「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平臺或社政單位處理。
  3. 縣府業於108年11月8日請學校至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行政資料填報區(編號10803459)填寫預計訪視件數,統計區間為108年12月23日至109年1月29日,於春節過後,縣府亦會請學校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資料填報區填報「實際訪視件數」。

教育機構關懷重點:

  1. 案件類型:各校高關懷個案(曾為兒少保護事件、校園性平事件、目睹家暴及家暴案件之個案)。
  1. 案件來源:校安通報及各校盤點高關懷個案。
  2. 春節前加強措施作為及工作重點:

(1) 由學校於春節前夕電訪或家訪等方式,關心高關懷個案並瞭解個案身心狀況及家庭概況,適時給予協助,倘發現疑似學生受不當對待,符合脆弱家庭或保護性案件指標,即請訪視人員通報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關懷e 起來。

(2) 針對急迫或特殊議題個案學生,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心理師與學校協調,請家長帶領該個案學生到校持續接受心理諮商。

  1. 春節期間:

(1)緊急案件聯繫窗口:本縣國中小及縣立高中—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施美合科員0910-680828,公私立幼兒園—幼兒教育科張嘉容科員

0931-350109、施逸群老師0911-790708。

(2)倘學校人員知悉重大或輿情案件(如死亡或死亡之虞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5件),校方應於30 分鐘內由校長以電話通報視導區督學與業務主管科科長,

俾業務主管科聯繫副處長,由副處長為本處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