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請各校通知符合申請資格學生鑑定報名相關資訊,請查照。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2-02-16 00:00~2022-02-23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16 16:43:08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12月3日府教特字第1100436597號函續辦。 |
二、 |
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即將開始,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A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B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1、 |
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甲等」以上。 |
2、 |
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畫,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四)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 |
(二) |
初審報名時間:111年3月14日(星期一)至3月16日(星期三)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 |
(三) |
初審報名地點:中山、民生、泰和、南郭、平和、花壇、鹿東、和美、員林及螺陽國小之輔導室。 |
三、 |
各校尚未發送報名通知者,請協助篩選校內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達80分以上者,主動發送鑑定報名宣傳單張,並請學生夾帶於聯絡簿,俾利家長知悉訊息。 |
四、 |
請貴校教師協助觀察推薦具資賦優異潛能之身心障礙學生,得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轉介表(簡章之附件四)轉介本案資賦優異鑑定,以利發掘雙重特殊需求學生。 |
五、 |
檢附本縣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報名宣傳單張各1份。 |
0055043A00_ATTCH1.pdf
0055043A0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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