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68285號函辦理。二、請貴校轉知校內跨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欲報名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之家長及學生相關資訊,以保障學生升學權益。三、國立特殊教育學校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各招生類別之報名資格詳如簡章。四、報名時間:111年2月14日(星期一)起至3月3日(星期四)截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五、報名地點:(一)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二)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三)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六、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詢相關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4)7273173,110學年度為學前教育階段之學生請洽詢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學前行政組王惠鵒老師,分機531;國民教育階段之學生請洽詢鑑定安置組李潤輝老師,分機547。
聯合安置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