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縣國民中小學「行動載具相關設備借用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1-01-27 00:00~2021-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27 08:13:50
訊息內容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7日召開「國中小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推動計畫縣市工作會議」報告事項第2點第4款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係規範各校參與各項數位學習計畫時,如須使用行動載具於教學,得依借用規範提出申請,並於計畫結束後歸還

 

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