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115學年度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詳附件)」,請轉知貴屬符合資格之教師,經貴校同意後向教育部報名,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5-15 00:00~2026-05-22 23:50 更新時間: 2026-05-15 13:56:34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348A號函辦理。
二、 旨揭中心全部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 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上服務年資。
2、 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 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二) 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1名,任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加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115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至教育部聽障服務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306室)。
(三) 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另行通知。
(四) 本案全部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權益如下:
1、 學校教師得減授全部基本教學節數,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課)教師授課。
2、 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3、 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
(五) 受聘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之任務、權益、應遵守義務,及考核與獎勵,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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