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第11條、第2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1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5280120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4-09 00:00~2026-04-1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4-09 09:57:57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1日臺教學(四)字第1152801201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鄭先生,電話:(02)7736-7890。

 

376470000A_1150127456_ATTACH1.pdf

376470000A_1150127456_ATTACH2.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