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加強宣導:為強化人員赴港澳風險提醒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9-24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26 10:07:42
訊息內容


赴香港、澳門地區(包含過境或轉乘經由香港或澳門機場、港口之航空、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赴香港澳門通報作業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不分平、假日赴港澳,行前應至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且不論公務或非公務事由,均應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所屬機關(構)留存。

二、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應於出境日前依規定期限辦理事前通報;如臨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應於返回臺灣後一週內主動通報。倘在港澳期間遭遇違常情事,應即時報告所屬機關(構),於返回臺灣後,由所屬機關(構)函報大陸委員會。

三、「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

四、陸委會官網「國人赴陸港澳登錄系統及赴陸港澳易遭押行為態樣」專區,已有建置「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容易觸犯中共國安罪嫌之行為態樣」、「國人赴陸風險實際案例」、「赴陸提醒與建議事項」及「旅遊警示」等相關資訊。(該會專區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16F6C9D66219D903)。

五、本校同仁如前往大陸地區,請務必提前至差勤管理系統簽核出國(赴大陸地區)申請,並於返台後7日內查填返台意見通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