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自114年6月13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6-18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18 09:11:39
訊息內容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辦理補假及調整放假日等相關事項,以提升行政效率及增進便民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二)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逢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者,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三)因應除夕及春節連續假期,除夕及春節放假日之次一個上班日為星期五者,得調整和平紀念日之補假日至該上班日補假。

二、檢附原函修正對照表修正要點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