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 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5-26 00:00~2125-06-0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6 13:17:33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爰基於下列理由, 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三、檢附行政院秘書長原函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