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114學年度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相關表件,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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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3-25 00:00~2025-04-0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5 13:38:01 |
| 訊息內容 |
二、本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他校服務申請作業主要時間如下: (一)本(114)年度縣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申請人請備齊相關文件正本及積分表供各校人事人員進行初審,積分表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及申請人私章)於114年4月28日前寄(親)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市中興路98號)。 (二)縣內介聘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申請介聘縣內他校者,請於114年4月28日中午12時前上網登錄基本資料,並於114年5月5日中午12時前上網選填志願學校。縣內介聘網址https://www.chtas.chc.edu.tw/。 (三)114年4月30日至5月1日積分審查小組進行積分複審,申請人請自行查閱線上補件通知及積分審查結果(http://volunteer.chc.edu.tw/boe/),如需補件,請於114年5月2日中午12時前完成。 (四)申請人至介聘網站下載個人確認表,於確認表簽名後於114年5月6日前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介聘中心,傳真:04-7287566、Email:nges7280366@gmail.com。 (五)介聘作業訂於114年5月7日下午2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會議室連結https://meet.google.com/skb-qqamkjh。(當日下午1時50分開放進入會議室,請使用GSuite登入) 三、另,教師參加教師介聘線上作業,得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各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覈實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 五、檢附彰化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縣內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介聘日程表等相關表件如下,請有意願參加之教師務必詳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