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彰化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並自114年2月25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2-26 00:00~2125-03-0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04 08:33:03
訊息內容

 

一、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名稱為彰化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
(二)新增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修正規 定第三點)
(三)明定校長任期屆滿、連任任期達二分之一以上者,辦學績 效考評結果之規定。(修正規定第五點)
(四)修正校長候選人應提交之書面簡報份數。(修正規定第九 點)
(五)明定校長遴選各階段遴選資格及順序。(修正規定第十一 點)
(六)修正本會委員之迴避規定。(修正規定第十二點)

二、檢附原函修正總說明對照表修正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