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鼓勵同仁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2-10 00:00~2125-0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0 11:03:40
訊息內容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7日府人考字第1140045013號函辦理。

二、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鼓勵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