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鼓勵同仁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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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2-10 00:00~2125-0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0 11:03:40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7日府人考字第1140045013號函辦理。 二、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鼓勵同仁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