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小代理教師-自費進修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進修名冊調查表】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12-19 00:00~2024-12-26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19 14:56:00
訊息內容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12月18日府教學字第113049772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未具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專業知能,以及培育「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所需原住民師資,教育部推動114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由進修者自費參加:
(一)一般身分:
1、符合不同縣市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
2、符合同一縣市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
(二)原住民身分:
1、符合不同縣市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符合同一縣市之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任教科目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三、有關前開服務年資係計算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為止,不同師資類科(中等、小學、特教、幼教)服務年資不可併計。

四、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願之代理教師,請查填進修名冊調查表後於113年12月27日前將電子檔提供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