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846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辦理目的,是透過文字及影像2種形式的推廣活動,將總統教育獎歷屆獲獎者生命教育講師之生命故事,宣揚於社會大眾,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教育講師生命故事為主題,踴躍創作參與徵文競賽及影像競賽,傳遞獲獎者精神,並提升總統教育獎獎項之社會影響力。 |
三、 |
有關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之生命故事完整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彙整至「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item1.aspx)以供查詢。 |
(三) |
評選方式:由專業評審委員依據評選標準,評分選出各類別、各組別前三名得獎作品及佳作;但作品件數不足或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五、 |
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傅詩容小姐04-37061320;e-mail:e-3317@mail.k12ea.gov.tw;地址: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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