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之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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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4-09-05 00:00~2124-09-1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05 15:51:45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9月4日府教學字第1130321789號函辦理。 二、縣府同意本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縣代理教師於「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之時數及假別,比照專業發展辦法所定專任教師之進修時數及假別規定,且業務需自理,惟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維持校務運作品質,各校每學年度進修之教師(含代理教師)不超過編制內教師員額(含代理教師)十分之一。 三、檢附原函供參。
▲如有進修需求之代理教師,請與人事室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