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部 分條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5條、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23 00:00~2026-01-30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23 15:39:1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422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郭視察,電話:(04)3706-1535。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張小姐,電話:(04)3706-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