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 據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114 年 3 月 25日總 處 培 字 第 1143022299號函辦理。二、旨揭 Q&A 及圖卡版資料業同步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總處 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