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徵選簡章(草案)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一) |
收件日期:113年12月16(星期一)至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
(二) |
參加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以上及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資優學生及普通班學生。 |
(六) |
獲獎作品之作者應參加成果發表,日期另行公告。 |
(七) |
參加作品之內容如有複製或抄襲科學展覽會及他人作品者,不予評審,已核發之獎勵應予以追回。 |
三、 |
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資優承辦人林老師,04-7273173#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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