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以下簡稱酒駕)之決心,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公務人員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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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2-03-21 00:00~2022-03-2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21 11:46:01 |
訊息內容 |
一、鑒於酒駕造成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損害甚鉅,且引發社會大眾非議,為事前防範公務人員酒駕致人傷亡之不幸事件發生,並維護公務人員身心及家庭之健全、強化自我管理及責任感,端正公務人員形象,各機關學校應對所屬公務人員加強宣導酒後駕車行為所造成之危害及應負之法律責任,以建立酒駕零容忍之正確觀念,貫徹政府防制酒駕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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