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各班依縣府來文對學生加強性侵害防治宣導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5-04 00:00~2022-05-1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04 14:50:18
訊息內容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5月3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110166249號
速別: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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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請各校針對學生加強性侵害防治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111年度第1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經本縣警察局統計,109年及110年性侵害犯罪受侵害型態皆以「使未滿16歲(男女)性交」為最多,「利用身心障礙性交」次之,請各校針對該類群族加強性侵害防治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