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1-26 00:00~2022-02-02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26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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