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1-11-16 00:00~2021-11-23 23:50 更新時間: 2021-11-16 13:43:50
訊息內容

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
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以臺教師
(二)字第110013914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
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1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39149D號
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
術教育司黃英培專員(電話:02-7736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