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請各位同仁上班時間嚴禁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並應準時出勤,每日上班應足8小時,以維護辦公紀律,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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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1-09-27 00:00~2021-10-04 23:50 更新時間: 2021-09-27 16:10:05 |
| 訊息內容 |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府人考字第1100343220號函轉知。 二、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請同仁於上班時間正常出勤,且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以提升行政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縣府亦將不定期派員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