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藝術發展協會辦理「第七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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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1-03-31 00:00~2021-04-0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31 08:58:14 |
| 訊息內容 |
依據本縣教育處行政公告11002410號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藝字第110004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110年3月15日至110年6月15日止。 三、徵件資格:至民國110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含)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第五、六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及特別獎得獎者需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四、相關規定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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