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縣府建置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公務用電子郵件系統,請校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職員及校長於公務上需填寫電子郵件時,填寫此信箱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1-01-21 00:00~2021-01-2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21 13:56:32
訊息內容

一、有關公務機關電子郵件,依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月12日院臺護字第1050190287號函示:「為防止公務資料外洩,各機關同仁應使用機關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爰本府建置教職員公務用電子郵件系統(https://mail.chc.edu.tw)
二、請校長、職員、主任、組長等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公務上請使用本次建置之電子郵件系統,例如填報上級機關資料調查時,若需填寫電子郵件,請填寫OOO@mail.chc.edu.tw信箱(註)
三、各校於教學面仍可繼續使用G Suite等非公務用電子郵件,若有其它更動,將另函通知。


註:

OOO@mail.chc.edu.tw,其中OOO=彰化縣GSuite帳號=學務系統帳號。教職員公務用電子郵件系統請以學務系統帳密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