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縣府建置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公務用電子郵件系統,請校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職員及校長於公務上需填寫電子郵件時,填寫此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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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1-01-21 00:00~2021-01-2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21 13:56:32 |
| 訊息內容 |
一、有關公務機關電子郵件,依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月12日院臺護字第1050190287號函示:「為防止公務資料外洩,各機關同仁應使用機關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爰本府建置教職員公務用電子郵件系統(https://mail.chc.edu.tw)。
OOO@mail.chc.edu.tw,其中OOO=彰化縣GSuite帳號=學務系統帳號。教職員公務用電子郵件系統請以學務系統帳密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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