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鑒於國際間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自110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以及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檢疫地點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1-01-18 00:00~2021-0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18 14:42:10
訊息內容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12月30日公布加強入境者之居家檢疫措施「自110年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1人1戶且經切結)」。

 

有關本措施相關Q&A,請逕至瀏覽參考運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Q&A/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QA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