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出差旅費報告表(出差至彰化縣政府者比照相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票價77*2=154元),請於109年4月10日中午12時前提出擲回本室。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0-04-06 00:00~2020-04-13 23:50 更新時間: 2020-04-06 10:57:25
訊息內容
  1. 自108年7月1日起本校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注意事項6(請領標準表)廢除,出差者交通費應依實際出差公里數列報(每公里3元不滿1公里者不列計)。
  2. 出差至彰化縣政府者比照相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票價77*2=154元
  3. 導師或科任部分如有出差者出差單置於辦公室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