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08年度「全國荔枝椿象區域整合防治計畫」-收購荔枝椿象越冬蟲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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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體衛組長 |
日期起迄 | 2019-10-18 00:00~2019-11-03 23:50 更新時間: 2019-10-18 15:30:08 |
訊息內容 |
說明: 二、為強化轄區荔枝椿象整合性防治工作,本府於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增列執行「荔枝椿象越冬蟲收購計畫」: (一)辦理時間:108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每周一及周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繳交地點及適用對象:設籍於彰化縣縣民,於收購期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三)收購標準: 1、以每公斤1,000元收購荔枝椿象越冬成蟲或若蟲,並依實際收購重量核撥獎勵金。 2、非透明塑膠袋或其他容器(如塑膠瓶、紙容器、鐵鋁罐等)不受理。 3、除荔枝椿象成蟲以外之雜質物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