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於本(108)年7月2日召開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公聽會。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體衛組長
日期起迄 2019-07-09 00:00~2019-10-09 00:00 更新時間: 2019-07-09 11:32:17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080092844號書函辦理。

二、該署於91年7月開始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公告「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於95年6月9日廢止),復針對政府機關、學校餐\廳提供內用飲食使用之非塑膠類免洗餐\具進行檢討,區分「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二部分於同日再分別重新公告。

三、為持續推廣自備環保餐\具、使用可重複清洗使用之餐\具 ,減少用過即丟之一次用餐\具等政策,該署參考國際管制趨勢、國內外環保議題而進行本次修訂。

四、本案係將旨揭修正草案之公聽會資訊通知各界,因適用限制對象含公部門及公私立學校,倘貴單位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惠請派員出席公聽會或書面回復該署。

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