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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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10-21 00:00~2026-10-28 23:50 更新時間: 2026-10-21 10:26:02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縣116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 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6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本縣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調整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 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 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6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6年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