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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本縣115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請轉知貴校教師參加,並惠予研習人員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師資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參加對象為國小現職教師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依授課別分為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教師,合計375人。研習場次及報名期程等資訊請詳見計畫,請參加人員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三、 請參加者配合課程表攜帶平板電腦或筆記型電腦與會,以利修習完成課程後,能實際運用行動載具進行學習扶助教學。另,請攜帶科技化評量系統帳號及密碼,以利操作。 四、 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8小時之課程,任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每場次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及研習證明。 五、 已修習完成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雖視同具有「學習扶助」教學人員資格,仍建請參加旨案研習,以提升學習扶助相關教學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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