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檢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6-10 00:00~2026-06-17 23:50 更新時間: 2026-06-10 12:25:02
訊息內容

教育部發布「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鼓勵學生在師長引導下正確使用AI工具,培養資訊倫理、數位素養及責任意識,並重視個人隱私與資訊安全。敬請家長共同陪伴孩子安全、健康地使用人工智慧。

 

公文內容如下:

主旨: 檢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5日臺教資(一)字第1152701618號函暨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5項事項辦理。
二、 旨揭指引重視未成年人之身心發展與保護,強調在適當引導與陪伴下使用人工智慧;同時融入資訊倫理觀念,培養正確使用態度與責任意識,兼顧隱私保護與資訊安全,以促進人工智慧在教育場域中之正向發展與健全應用。
三、 請轉知貴校教師及家長參採運用,以作為學校推動人工智慧教育、輔導學生學習、教師教學與專業成長、校長校務治理與領導,以及家長陪伴孩子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