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相關事項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9-10 00:00~2025-09-2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10 09:16:52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請依說明
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4條第1項規
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正常教學視導計
畫,並依計畫組成視導小組,至其轄區內國民中小學實地
視導。」及同辦法第5條規定:「(第1項)前條正常教學
視導,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國民小學:每學年抽查一
定比率校數,對學校進行實地視導;必要時,並得加強視
導。二、國民中學:每學年完成對學校實施1次實地視導;
必要時,並得增加視導次數。(第2項)前項實地視導,應
以無預警方式辦理。但因學校距離、行事曆安排考量,得
於視導人員到校前1小時30分鐘內通知學校。」
二、 旨揭視導全面採「無預警」及「實地到校」方式辦理,不
預先公告視導日期及時間,僅於視導當日到校前1小時30分
鐘內通知受訪學校

三、 請貴校務必於114年9月30日前依附件手冊「資料準備檢核
表」備妥相關資料,並按「視導紀錄表」之項目依序列
置,以利委員現場審閱。
四、 請依規定落實正常教學,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五、 檢送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正常教學視導手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