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彰化縣田尾國民小學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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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9-04 00:00~2025-09-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04 09:35:03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田尾國民小學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實施計畫
113.11.4訂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65377B號令「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 (二)彰化縣政府108年8月16日府教學字第1080288044號函「彰化 縣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辦理。 二、目的: 維護評量之公平性。 2.每10周進行一次定期評量。 (三)命題原則: 保密原則。 (四)命題範圍: (五)命題內容: 數分配或認知、技能、情意之學習目標要項,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 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 (六)命題、審題教師: 1.命題教師:由任課教師進行命題。 2.審題教師:以同一年級或同領域的教師負責初審,教學組長、教務主任負責複審。 (七)評量方式: 分數計算成績。 避免考題外洩。 (八)審題方向 1.命題範圍:就是否符合考試範圍,進行審核。 2.題目文字:就題目文字敘述、選項等基本要素,進行審核。 3.題目內容:依教師經驗判斷題目的正確性、難易度是否適當等進 行審核。 四、迴避原則 若命題或審題教師子女就讀接受評量之班級,或有其他需迴避情形,請另行安排其他教師擔任工作。 五、本辦法送校務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公佈後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