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有關113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敬請本年12月曾任本校按日計酬之代理、代課教師,請於114年1月3日前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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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4-12-17 00:00~2024-12-24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17 14:28:53 |
| 訊息內容 |
二,本校長期代理教師年終獎金部分,由人事室統一辦理請領事宜,敬請長代教師,如113
年度有他校之服務年資,請將相關證明文件逕送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