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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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4-04-30 00:00~2024-05-0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30 09:05:37 |
| 訊息內容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施行迄今,查有部分學生加價轉售票券,或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違反文創法規定而受罰。 為避免青年學子因不瞭解旨揭相關規定,誤觸法網,請各校加強宣導,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