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彰化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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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3-12-05 00:00~2024-05-12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13 08:21:15 |
| 訊息內容 |
轉知彰化縣113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相關訊息: 一、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即民國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由幼兒園或家長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學童相當者。 二、報名時間:113年2月21日(星期三)至113年2月22日(星期四),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4時止(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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