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11學年度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本縣111學年度至114學年度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辦理。二、為鼓勵本縣教師踴躍參加本土語文第二專長進修及本土語文研習,提升本土語文專業素養與教學能力,特定此計畫。三、請符合本計畫之教師,填妥計畫附件並由學校彙整名單後逐級核章(免備文)於112年7月28日前報府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