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職場霸凌宣導 |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魏淑菁 |
| 日期起迄 | 2025-02-26 00:00~2025-03-0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26 10:38:51 |
| 訊息內容 |
職場霸凌之定義: 職場霸凌:係指發生於本校內,個人或集體藉由不合理之對待與不公平之處置,所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對象:員工:指本校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
申訴管道: (一)本校人事室: 1.負責教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申訴案。 2.專線電話:04-8882039分機112 3.傳真:04-8885485 4.電子信箱:sttc0101@ryes.chc.edu.tw (二)本校總務處: 1.負責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申訴案。 2.專線電話:04-8882039分機104 3.傳真:04-8885485 4.電子信箱:sttc0101@ryes.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