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職場霸凌宣導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魏淑菁
日期起迄 2025-02-26 00:00~2025-03-0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26 10:38:51
訊息內容

職場霸凌之定義:

 職場霸凌:係指發生於本校內,個人或集體藉由不合理之對待與不公平之處置,所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對象:員工:指本校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

 

申訴管道:

(一)本校人事室:

1.負責教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申訴案。

2.專線電話:04-8882039分機112

3.傳真:04-8885485

4.電子信箱:sttc0101@ryes.chc.edu.tw

(二)本校總務處:

1.負責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申訴案。

2.專線電話:04-8882039分機104

3.傳真:04-8885485

4.電子信箱:sttc0101@ryes.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