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螺陽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 校園攜帶行動載具申請期程及方式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李仁盛
日期起迄 2025-02-11 00:00~2025-02-1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1 14:18:07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彰縣府教網字第1090280207號函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以及本校114年02月10日通過之「彰化縣螺陽國民小學校園攜帶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規定,學生攜帶規範內容定義之行動載具須提出申請方可攜入校園。

二、本學期依據規範內容說明:申請期程為114年2月11日~19日,申請說明請詳見本校首頁公告,申請方式請洽各班級導師。